签订物业需要业主同意吗?
tianluo
2025-04-20 03:25
阅读数 1769
文章标签
业主同意
在物业管理的实际操作中,签订物业相关合同是否需要业主同意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从相关法律法规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由业主共同决定,对于小区而言,业主大会是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利的组织,如果是首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时,建设单位可以通过招投标等合法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业主的间接参与和同意,因为建设单位在销售房屋时,应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告知业主,业主在购房时相当于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了默认的知晓和一定程度的同意。
当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有权决定是否续聘现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重新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作出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只有通过这样法定的程序,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才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
从实际意义角度分析,物业服务涉及到小区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包括小区的环境卫生、安全保障、设施维护等各个方面,如果没有业主的同意和参与,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可能无法满足业主的需求,也难以得到业主的配合和支持,在物业费的收取、服务内容的调整等方面,如果没有业主的认可,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物业服务企业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入驻小区或者变更服务内容,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业主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相关部门投诉、通过业主大会重新作出决定等。
无论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还是后期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与合同签订,都需要以不同的形式获得业主的同意,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小区物业管理的正常有序进行。
上一篇:深圳海寿物业是国家的吗? 下一篇:没有物业就没有户口吗?
评论列表
-
桐哥ツ变砖哥 发布于 2025-04-20 03:47:57 回复该评论
🏡 签订物业合同,确实需要业主的同意与参与,这不仅是对其财产权益的保护(💰),也是确保物业服务质量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的基础✍️,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强调了业主的主体地位和知情、同意义务🌟;同时也有助于构建和谐友好的社区环境😊 和邻里关系👍 。先问需再签约,让每一位居民的声音都被听见并尊重!